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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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经信局:
为落实《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鄂 政办发〔2023〕14号)文件要求,加快构建行业型、区域型、专业型和双跨(跨行业跨领域)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体系,推动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,现将2023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(一)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。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垂直行业的深化应用,面向我省“51020”现代产业集群的细分行业或领域,提供行业工艺及能耗管理、流程控制优化、智能生产管控、 设备远程诊断、设备预测性维护、品牌推广与网络营销、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,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应用水平。(二)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。面向国家和省级开发区、 工业园区、特色产业集聚区等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、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,提供区域资源协同、区域设备规模接入、共性机理模型与微服务开发等服务,推动平台在“块状经济”产业集聚区落地,促进区域内中小企业规模化数字化转型。(三)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。围绕特定工业场景和前沿信息技术,建设“平台+5G”“平台+人工智能”“平台+区块链”“平台+标识解析”等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,推动前沿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创新,支撑构建数据驱动、软件定义、平台支撑、服务增值、智能主导的新型制造体系。(四)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。面向多行业多领域,提供创新产品、创新功能、创新解决方案,能够显著解决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痛点等问题,满足行业和区域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,具有较高的资源管理水平、核心技术水平,赋能成效明显,社会贡献突出,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。(一) 申报单位是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,必须是在湖北省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,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。(二) 平台已基本建立并运营,有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,有综合实力、有精准定位、有用户基础、有发展前景。平台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知识,对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新技术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,能够为企业、行业或区域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。(三) 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已入选国家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不得重复申报,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可申报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。请各市州经信局广泛动员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,于9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(一式两份)、推荐汇总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、 推荐意见和电子版光盘(同步发至指定邮箱)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。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。联系人:周晓 027-87236508 桂艳琳15527460753
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
2023年8月15日